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关键字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由该会国际仲裁院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友情链接

仲裁机构友情链接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AIA
· 武汉仲裁委员会
· 香港仲裁司学会
·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 澳门自愿仲裁中心(VAC)
· 斯德哥尔摩仲裁院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广州仲裁委员会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 美国仲裁协会
相关单位友情链接
· 中国仲裁网
· 武汉市商务局
· 湖北省商务厅


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技术支持:竹露荷风
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3508 邮编:430022
电话:86-27-68850890 68850891 传真:86-27-68850889 E-MAIL: wiac@yahoo.cn